記者從人社部獲悉,人社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企業穩定崗位,助力提升職業技能,兜牢失業保障底線。
通知明確助力企業穩定崗位。對不裁員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繼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至2025年底,中小微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返還比例不超過30%;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
據悉,穩崗返還資金可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以及降低生產經營成本支出。
同時,助力勞動者提升技能。繼續放寬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參保年限并拓寬受益范圍至2025年底,對參保繳費滿1年、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參保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技能提升補貼。
其中,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規定相應領取不超過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1次,不得和職業培訓補貼重復享受。
通知提出加強重點支持,在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的基礎上,對取得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還可增加2次補貼次數;推動證崗相適,提高補貼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重點服務當地產業發展、就業需要和企業崗位需求。